按照《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》標準規定,有機溶劑類清洗劑的VOC限值為900g/L,也就是說任何類型的有機溶劑型清洗劑都必須符合強制標準規定,不能有例外。對于全部使用鹵代烴復配的清洗劑,因為密度都大于1,這就是超過了標準限值,這種情況要求清洗劑提供商應使用部分密度小于1的產品進行復配,減少毒害性較強的鹵代烴使用劑量,以達到標準規定的要求。
當然也可以使用標準中允許扣減的密度大于1的某種(或幾種)有機溶劑進行復配,如對氯三氟甲苯、1,1,1,3,3-五氟丙烷(HFC-245fa)、1,1,1,3,3-五氟丁烷(HFC-365mfc)、1,1,1,2,2,3,4,5,5,5-十氟戊烷(HFC-4310me)、順式1,1,1,4,4,4-六氟-2-丁烯(HFO-1336mzz-z)、反式1,3,3,3-四氟丙烯(HFO-1234ze)、1,1,2,2-四氟乙基-2,2,2-三氟乙基醚(HFE-347)、甲基九氟丁醚1,1,1,2,2,3,3,4,4-九氟-4-甲氧基丁烷(HFE-7100)、乙基九氟丁基醚(HFE-7200)這樣復配的清洗劑雖然比重大于1,但是扣減后仍可以符合強制標準要求。